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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之營業人,其取得之統一發票,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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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
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之營業人,其取得之統一發票,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
部 長 蘇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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