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訂閱
退訂
搜尋
事務所簡介
沿革
經營理念
服務項目
專業團隊
新聞快訊
永安新訊
永安花絮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會員專區
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方式說明
首頁
|
新聞快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及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繳納方式列表說明如下:
該局並進一步提醒: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107年度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121】
提供單位:綜合規劃科 聯絡人:陳素珠科長聯絡電話:(07)7115563
撰稿人:張鈺釗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775
檔案下載
新聞快訊
回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