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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飯店業者透過境外電商架設之訂房網站,銷售住房服務予消費者,發票該如何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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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區飯店業者來電詢問,該公司透過Agoda訂房網站銷售住房服務,是否應開立發票給消費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國內營業人運用境外電商營業人架設之網站或建置之電子系統銷售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並自行收取價款者,如銷售之勞務無實體使用地點或實體使用地點在中華民國境內時,國內營業人自買受人收取之全部價款,應開立發票予買受人。
反之若係由境外電商營業人收取價款者,境外電商營業人自買受人收取之全部價款,及國內營業人自境外電商營業人收取之價款,均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報繳營業稅。換言之,國內營業人應開立發票之對象為境外電商營業人,而非買受人。【#047】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育慶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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